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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   必需要有一資訊設備集中點,提供: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穩定之電源(必要時仍需將設備接於UPS上,以避免瞬間停電造成設備非正常關閉,影響設備的運作)。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必要之空調設備以穩定資訊設備排放出之熱量。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必要之溫濕度控制與警示機制,在機房溫濕度發生異常時能立即有人可以接受處理。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適合之滅火器。因資訊機房為電器集中點,不適合使用水進行滅火,亦不適合使用乾粉滅火器,以避免設備吸入造成設備毀損,一般建議使用為二氧化碳滅火器。

n   異地備援: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為避免單一地點受非預期之毀損,造成資訊設備、環境與服務無法在短期復原,在企業資源許可下,應建置另一異地備援之機房,此一異地機房必須與主機房在建築物上互為獨立,距離必須夠遠,且所有的設備與服務應在兩地皆可獨立運作。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此異地備援機房可以與主機房同時運作,即所謂的Active/Active架構,此時該異地機房的環境就不得低於主機房之標準。若預算不足,可使用Active/Stand-By的機制,該機房僅在主機房無法提供服務時才運作,但該備援機房之環境等級仍建議企業該考慮所需支撐之時間長短,建立必要之環境等級。

-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當然,絕大部分的企業礙於營運規模,可能無法建立另一個備援機房,此時,就應從災難發生時的承受能力來規劃其他的備援機制,相關內容請參考本書後續『營運持續管理』章節。

n   如果資訊資源不足,至少需有一受保護之區域集中存放資訊設備,降低因人為或其他不可預期之因素對資訊設備造成毀損。

n   資訊機房需定期有人員對環境以及所有設備進行點檢,以確保機房環境安全以及設備之可用性。

n   資訊機房屬管制性區域,人員進出必須有限制,同時對於每一次的人員進出皆需有完整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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